首页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2011年) 第二章 工资及津贴补贴 第十条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2011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工资及津贴补贴 第十条 出国教师赴任前可领取一次性出国补贴3000元人民币,用于支付公证、护照签证、体检等费用及赴离任、休假、探亲期间的国内旅费。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