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试点专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设立,资金使用坚持“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加强管理、保证效益”的原则。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