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六条 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六条 国家储备林建设主体确需调整项目内容的,应当严格按照项目调整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因不可抗力、重大政策调整或者出现重大风险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建设的国家储备林项目,由省级林草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协商认定,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