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国家储备林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履行项目实施、建设管理、资金使用、信息填报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建设主体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对项目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承担项目监管主体责任。
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原则上为对国家储备林建设主体的财务或者人事行使管理职责的上一级单位;没有项目直接管理单位的,由建设主体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即为监管责任人。
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原则上为对国家储备林建设主体的财务或者人事行使管理职责的上一级单位;没有项目直接管理单位的,由建设主体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即为监管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