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为国家储备林建设及相关活动提供信贷支持,开展前期评估审查,办理项目贷款业务,审慎预测项目的未来收益和现金流,有效监督贷款资金按照约定用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