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章 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章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十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政策制度、技术标准,作为国家储备林项目审查、实施、验收和评价的…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国家储备林项目,指导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动态掌握项目建设执行情况,定期复查建设成果,履行本行政区域国家储… 第十二条 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为国家储备林建设及相关活动提供信贷支持,开展前期评估审查,办理项目贷款业务,审慎预测项目的未… 第十三条 国家储备林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履行项目实施、建设管理、资金使用、信息填报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建设主体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对项目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承担… 第十四条 国家储备林建设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对项目建设质量、资金规范使用和生产安全,承担主体责任。 第十五条 国家储备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作业设计)编制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技术规定开展咨询业务,对咨询成果质量负责。 第九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