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2014年) 第十三条 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2014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