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体育总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2022年) 第四章 规章的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 第二十五条 国家体育总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2022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规章的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 第二十五条 起草单位报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时,应当同时报送起草说明和其他有关材料。 起草说明包括制定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及其理由和依据、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等。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