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2017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管理和协调总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各厅、司、局和直属单位在各自主管业务范围内,负责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