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体育总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2017年) 第六章 备案和解释 第三十二条 国家体育总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2017年) 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备案和解释 第三十二条 总局作为协办单位起草的规章,由规章主办单位向国务院报送备案。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