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合同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以总局、直属单位、协会为一方主体订立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合同意向书、备忘录、确认书、承诺函或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