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章 运行评价 第十三条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运行评价 第十三条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 评价得分6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良好; 评价得分60分至65分(不含65分)为基本合格; 评价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