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章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 第三十五条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 第三十五条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应牵头统筹协调县域范围内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流程、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建立县级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储备库,规范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