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四条

第四条 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总后勤部卫生部是临床研究中心的宏观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研究制定临床研究中心的布局规划。

组建临床研究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

组织开展临床研究中心的申报评审、绩效评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