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章 认定条件 第十四条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认定条件 第十四条 申报示范平台应当在创新服务模式,集聚创新资源,推进线上线下服务结合,促进服务与需求精准对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优势和示范性。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