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示范平台名单及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公布。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建立示范平台信息数据库,方便社会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