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章 许可程序 第二节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节 第三章 许可程序 第二节 受理 第十九条 检验检疫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卫生许可申请,应当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第二十条 检验检疫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决定是否受理卫生许可申请。 第二十一条 检验检疫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