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土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土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2008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土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加强立法协调,保证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结合国土资源部立法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01)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2001)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