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2016年) 一、 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用地用矿 (二) 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2016年) (二) 一、 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用地用矿 (二) 严把土地供应关口。继续严把钢铁、煤炭等新增产能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闸门,对新建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一律不予受理用地预审。对未按国家规定核准、备案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得安排建设用地计划,不得通过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查和办理供地手续。 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未办理土地供应手续,且不再继续建设的,可报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原批准机关废止原批文,相关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可在审批…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