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 六、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 六、 六、 将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二条中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修改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本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后,重新发布。 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