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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2014年)
  3. 12 行政处罚
  4. 12.4 行政处罚决定
  5. 12.4.2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注意事项
  6. ⑥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2014年) ⑥

12 行政处罚
12.4 行政处罚决定
12.4.2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注意事项

⑥ 没收矿产品的,应当写明矿产品的种类、数量和堆放地点等。

(6)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应当具体明确。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复议机关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级人民政… (7) 当事人有两个以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制作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合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当明确对每个违法行为的处罚内容和合并执行的内… (8)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有两个以上当事人的,可以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一式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 (9)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使用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
⑤ 目录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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