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2014年) 9 案情分析与调查报告起草 9.3 法律适用和处理建议 9.3.2 提出处理建议 (1)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2014年) (1) 9 案情分析与调查报告起草 9.3 法律适用和处理建议 9.3.2 提出处理建议 (1)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应当提出明确的处理建议。其中,对于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明确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对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明确不予行政处罚的理由;对于单位、个人违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或者违法批准勘查、开釆矿产资源的,应当提出确认相关批准文件、协议、纪要、批示等无效及撤销批准文件、废止违法内容、依法收回土地等建议。 9.3.2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