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2014年) 8 调查取证 8.2 调查实施与证据收集 8.2.4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2014年) 8.2.4 8 调查取证 8.2 调查实施与证据收集 8.2.4 证据要求 8.2.4.1 书证、物证 8.2.4.2 视听资料 (1) 收集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收集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收集复制件。 (2) 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 (3) 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8.2.4.3 证人证言 (1) 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 有与案件相关的事实; (3) 有证人签名,证人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4) 注明出具日期; (5) 附有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 8.2.4.4 当事人的陈述 8.2.4.5 询问笔录 (1) 询问开始时,办案人员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被询问人诚实作证和配合调查的法律义务,隐瞒事实、作伪证的法律责任以及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2) 案件相关事实包括:时间、地点、原貌与现状、地类、面积、权属、矿种、釆出量、违法所得、实施主体、实施目的、实施过程、后果、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其他单位或者部门处理情… 8.2.4.6 现场勘测笔录 8.2.4.7 鉴定结论、鉴定意见或者检验报告 (9) 目录 8.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