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16年) 第四条
第四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设定下列内容:
行政许可事项;
行政处罚事项;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征收事项;
行政收费事项;
行政检查事项;
其他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
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规范性文件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行政许可事项;
行政处罚事项;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征收事项;
行政收费事项;
行政检查事项;
其他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
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规范性文件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