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2001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2001年) 第五十七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复议机关可以使用行政复议专用章。在行政复议活动中,行政复议专用章和行政复议机关的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