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发布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十七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发布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互联网站登载新闻含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内容之一或者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责令关闭网站,并吊销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