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2007年) 附件2:

附件2:

千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

考核指标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节能目标

(40分)

1

节能量

40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得40分,完成目标的90%得35分、80%得30分、70%得25分、60%得20分、50%得15分、50%以下不得分。每超额完成10%加2分,最多加6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等级。

节能措施

(60分)

2

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情况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