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09年) 第二章 公开的范围 第八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09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公开的范围 第八条 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资委申请获取相关可以公开的国资监管信息。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