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2020年) 三、 强化激励约束,落实粮食生产责任 (十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2020年) (十二) 三、 强化激励约束,落实粮食生产责任 (十二) 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抓好贯彻落实,于2020年年底前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国务院,并抄送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本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 (十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