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2020年) 三、 强化激励约束,落实粮食生产责任 (十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2020年) (十一) 三、 强化激励约束,落实粮食生产责任 (十一) 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测。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要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国耕地种粮情况监测评价,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各地区要对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实行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及时更新电子地图和数据库。 (十)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