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2007年) 二、 清理、取消和调整工作步骤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2007年) (三) 二、 清理、取消和调整工作步骤 (三) 协商处理阶段(7月15日前完成)。国务院审改办就拟取消或调整的项目分别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并签订确认函。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