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2001年) 四、 完善体制,标本兼治 (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2001年) (四) 四、 完善体制,标本兼治 (四) 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运行,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 要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加强管理,规范运行,有效防止规避招标、招投标弄虚作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发生。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