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2009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1978年,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了建设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体系(以下称三北工程)的重大决策,开创了我国生态工程建设的先河。为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