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2009年) 五、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十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2009年) (十七) 五、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十七) 落实生态补偿机制。按照森林分类经营的原则,工程建设区营造的生态公益林,符合条件的,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严格治理责任,在工程建设区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活动的经济主体,要负责进行生态的修复和建设。 (十六)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