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07年)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07年) 二、 二、 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 (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保障本地区药品安全的责任。要定期评估和分析本地区药品安全… (三)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一旦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药品安全事件,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应对,有效处置,消除危害;正确引导舆论,稳定群众情绪,防… (四) 严格实施药品安全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地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