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07年) (四)

(四) 严格实施药品安全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地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