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立江西南昌和山东青岛西海岸出口加工区的复函(2006年)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立江西南昌和山东青岛西海岸出口加工区的复函(2006年) 二、 二、 同意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立山东青岛西海岸出口加工区,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西至珠宋路,北至红石崖六号线,东至昆仑山北路,南至红石崖十二号。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