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关问题的复函(2005年) 七、

七、 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要加强指导协调,地方政府要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感谢您对全国节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上述措施的落实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