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关问题的复函(2005年) 六、

六、 加大宣传力度。由水利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等部门制订宣传方案,集中一段时间宣传我国当前的缺水形势、节水意义和典型经验等,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由水利部等有关部门商请中宣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