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2007年)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2007年) 三、 三、 清理规范的方法步骤 (一) 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认真组织对本系统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职业资格设置、考试、鉴定、培训、收费和发证等活动进行清理… (二) 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清理规范工作要于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国务院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按本通知要求,及时部署清理规范工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 (三) 国务院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送的清理规范工作情况进行汇总,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告批准保留的职业资…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