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2007年) 三、 清理规范的方法步骤 (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2007年) (一) 三、 清理规范的方法步骤 (一) 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认真组织对本系统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职业资格设置、考试、鉴定、培训、收费和发证等活动进行清理规范。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设置或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发证等活动,由其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清理规范,民政部门予以配合。 三、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