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2017年) 三、 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十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2017年) (十三) 三、 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十三) 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鼓励区域、行业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推进实体化运作。注重发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示范带头作用,支持各类企业依法参与校企合作。结合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继续办好做强职业学校。 (十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