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2018年) 四、 创新监管机制 (二十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2018年) (二十二) 四、 创新监管机制 (二十二) 建立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校验、等级评审、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重点专科设置、财政投入、评先评优等的挂钩机制,以及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结果与职称聘任、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等的挂钩机制,推进综合监管结果统筹运用。 (二十一)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