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2018年) 四、 创新监管机制 (二十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2018年) (二十一) 四、 创新监管机制 (二十一) 形成网格化管理机制。因地制宜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合理配置监管协管力量,做到“定格、定员、定责”,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各方联动、协调处理、考核评价等制度。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巡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处罚后复查等,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监管方式。 (二十) 目录 (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