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2016年) 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2016年) 五、 五、 组织保障 (一)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有关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确定部门职责分工,研究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具体资金范围,明确对贫困地区、… (二) 加强规划有效衔接。各级发展改革、扶贫部门要科学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脱贫攻坚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 (三)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各级有关部门应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贫困县要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 (四) 实行严格监督评价。各级政府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贫困县对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 国务院办公厅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