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2016年) 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2016年) 四、 四、 工作措施 (一) 增强贫困县财政保障能力。中央和省级财政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明显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提升贫困县财政保障能力。清理整合目标接近… (二) 加大对贫困县倾斜支持力度。按照政府扶贫投入力度要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要求,中央和省、市级财政要在切实增加扶贫投入基础上,进一步向贫困县倾斜,将脱贫攻坚作为资金… (三) 发挥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资金主体作用。贫困县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编制好本地脱贫攻坚规划,做好与全国脱贫攻坚规划、各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以规划引领投入,凝聚扶… (四) 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贫困县要积极探索开展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创新,借鉴易地扶贫搬迁筹资模式,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设立产… (五) 构建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制度体系。中央和省、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贫困县要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办法,明…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