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2022年) 3. 湖北省坚持标准指引 强化利企便民 推动行政备案规范管理走深走实 一、 编制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实施分类管理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2022年) (二) 3. 湖北省坚持标准指引 强化利企便民 推动行政备案规范管理走深走实 一、 编制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实施分类管理 (二) 细化备案分类,编制备案清单。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河北省行政备案事项目录》(共计351项),将保留实施的行政备案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明确清单之外不得违规实施行政备案。根据行政备案运行实际,对行政备案事项进行分类,共确定告知类备案事项282项、确认类备案事项41项、审查类备案事项28项。对行政机关仅进行形式审查的事后告知类备案,实行即来即备;对行政机关采用公告、认定或者出具备案决定、备案号等方式,对申请人某种资格进行确定的确认类备案,简化确认程序,压减备案用时。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