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2022年) (一)

(一) 全面摸底梳理,清理规范事项。深入研究行政备案与行政许可的区别,明确行政备案的基本概念、依据标准、事项范围、办理程序等内容,在此基础上对正在实施的行政备案进行全面摸底,确保事项梳理无遗漏。组织有关部门对设定依据不充分以及此前未纳入行政备案管理的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其中,将98项设定依据不充分的事项,予以清理取消;将17项原列为其他权力类别的事项,调整规范为行政备案事项;将25项正在实施但未纳入权责清单的事项,经过严格甄别把关后纳入行政备案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