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2021年) 五、 完善配套政策 (十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2021年) (十五) 五、 完善配套政策 (十五) 完善对医疗机构的激励机制。对因集中带量采购节约的医保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激励。在集中带量采购覆盖的药品品种多、金额大、涉及医疗机构多的情况下,要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定点医疗机构应完善内部考核办法和薪酬机制,促进临床医师和药学人员合理用药,鼓励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十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