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2017年) 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2017年) 六、 六、 推动军工服务国民经济发展 (二十二) 发展典型军民融合产业。加强现有投资渠道统筹,优化投资方向。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核反应堆和先进核电技术,加快实施先进核能示范工程,提升核燃料循环产业规模和竞… (二十三) 培育发展军工高技术产业增长点。充分发挥军工单位在人才、技术、设备设施等方面优势,支持军工高技术产业化发展,不断提升动态保军能力。优选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符合… (二十四) 以军工能力自主化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加强政策统筹,做好与相关科技计划的衔接,制定并组织实施军工高端制造装备创新工程专项行动计划,组织国内优势单位开展专项攻关,提高… (二十五) 促进军工经济和区域经济融合发展。围绕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和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四大板块”布局以及… (二十六) 拓展军贸和国际合作。在确保国防安全和装备技术安全的前提下,着力优化军贸产品结构,提升高新技术装备出口比例,推进军贸转型升级。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和“走出去”战略… (二十一) 目录 (二十二)